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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将规范推广房屋市政工程安责险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15:24:31    来源: 合肥晚报     浏览:223次

      安徽将规范推广房屋市政工程安责险

      项目开工前应保尽保 覆盖全体从业人员

      11月3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安徽多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在全省规范推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险,督促引导企业投保安责险,要求项目开工前应保尽保,覆盖全体从业人员。

      安责险投保范围包括全省行政区域内依法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市政工程,在开工前依法投保安责险,实现应保尽保。安责险由相应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工程项目为单位进行投保。

      保险期限由保险双方约定,在保险合同中列明,覆盖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一般为保险合同载明的起始日起至工程项目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之日止。依法应投保安责险的建筑施工企业,除被依法关闭取缔、完全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外,不得延迟续保或退保。

      安责险在工程造价中作为不可竞争性费用单独列支,专款专用。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一次性足额支付,投保单位足额缴纳安责险保费,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给从业人员个人。

      安责险的赔偿范围包括被保险人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依法应负的从业人员人身伤亡赔偿,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及相关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

      应当覆盖全体从业人员,保险金额实行同一标准,不得因用工方式、工作岗位等差别对待。工程项目总保险责任限额应与该工程项目规模相匹配。每人死亡伤残责任限额不得低于60万元。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赔偿保险金,并建立重大或典型事故快速理赔机制和预付赔款机制。对房屋市政工程安责险发生的经济赔偿,不得影响被保险人依法请求工伤保险等其他种类保险赔偿的权利。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对存在应保未保、未按规定投保、不配合开展事故预防服务的企业或工程项目,实施差别化监管。在安责险承保、理赔、开展事故预防服务过程中,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将对存在问题的承保机构依法依规查处。(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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